首 页 新闻中心 咨询中心 视频播报 人物专访 活动之窗 理性直销论坛 在线咨询
专 题 电子杂志 网上商城 直销研究 专家论道 媒体资讯 人才交流 会员中心
交 友 国际动态 各地新闻 打传新闻 直销企业 直销系统 直销丽人 健康美容
载入中…
  您当前的位置是:中国直销咨询网 → 直销制度 → 中国直销业即将走出“全面禁止”
中国直销业即将走出“全面禁止”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24 作者:佚名
【字体:

  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将同时生效。本月初,《禁止传销条例》已正式施行。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昭示着,我国直销业已走出“全面禁止”的历史。
  直销不是“金字塔诈骗”、不是“老鼠会”,而是一种成熟、先进的零售模式。12月1日正式生效的《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为直销“正名”。
  直销有了“名分”,凸现了“传销”的不合法性;在正规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期待能在法律保障的市场环境中有所作为的时候,更多的期待是“执法”。

曲折中开放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有人骄傲地说:直销是一种“优惠的零售模式”;有人却不屑地表示,直销是“金字塔诈骗”。在《禁止传销条例》与《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前,直销业在我国一直处境尴尬。

  1994年,有关部门发出《关于制止多层次直销活动中违法行为的通知》;1996年,出台《准许多层次直销意见书》和《直销管理办法》;1998年,又出台《关于全面禁止直销经营活动的通知》;2002年,则是《〈关于外商投资直销企业转变销售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规定》。我国的直销业经历着禁止、放开、禁止、又逐步放开的曲折历程。其实,这正是人们逐渐认识直销的过程。

  一位直销界资深人士这样定义:“直销是一种充满生机、直接把商品和服务送达消费者的输送和流通渠道,通常因产品性能决定需要面对面进行,由一名独立销售人员将结合亲身演示的新型销售模式。”在采用直销模式之前,产品从生产厂家到消费者手中,需经过总代理商、各级代理商、零售业经营者等多个环节,产品利润被层层盘剥。但采用直销模式后,简化了产品的流通环节,将优惠直接带给消费者。此外,直销人员与消费者面对面的交流增加了服务的亲密性,使原本的交易过程增加了一层感情色彩。

  华东政法学院竞争法研究所主任徐士英教授表示,《直销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的出台,为合法的直销树立了样板,严格区分直销与非法传销:合法直销以销售优质产品为基础,向消费者提供满意保证或犹豫权;非法传销则没有在商业上实际可行的产品。合法直销公司不鼓励囤积过量产品;非法传销鼓励或强迫加入者购买大量货品积存并且不得退换。合法直销只需最低的创业成本;非法传销以“快速致富之道”诱使加入者购买“领导人”的职位。

  随着《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员业务培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在今年12月1日同时生效,直销作为一种现代零售模式,终于得到中国法规上的认可。

  “冷静期”思索

  不需要太多的资金投入,购买几套产品,就走上“创业”的道路;不需要太多的技能,只要会卖东西,就可以实现“一夜致富”的神话。

  在以往的传销案件中,不法分子热衷于打着“直销”旗号,宣传非法“传销”。因此,在那些群情激动、宣扬快速致富的传销培训会上,不乏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景象。《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这些闹哄哄的培训会浇了一盆冷水,更给了传销者当头一棒。“禁止团队计酬”、“冷静期”等规定让直销回归本来面目。

  据了解,直销在产生初期,原是一种直销员自我使用产品、认可产品,最终向周边亲朋好友推荐产品的模式,“友情推荐”的目的远大于敛财。而本次出台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在取消团队计酬后,直销的报酬似乎不再那么吸引人。不过,单层次计酬更符合“多劳多得”思想,有助于鼓励直销员脚踏实地,远离空想。

  此外,辅之以“冷静期”规定,直销将进一步摆脱急功近利的误区。所谓“冷静期”,也称“冷却期”,是指在一段时间内,直销人员可以撤销在消费者或者买主处的消费品交易,消费者也可以在此期间无理由退货。冷静期的直接目的是保护消费者利益,间接防止消费者因受强迫、哄骗、引诱、缠绕等购物。

  我国在本次立法中,赋予了直销30天的“冷静期”,并将受益面扩大到直销员:“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或者所在地的服务网点办理换货和退货”。按照此规定,不仅消费者能够避免冲动购物,直销员也将拥有退出直销的选择权,避免因囤积产品而经济受损。

  呼唤严监管

  本月初,《禁止传销条例》已正式施行。12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同时生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昭示着,我国直销业已走出“全面禁止”的历史,在有法可依的背景中,企业的遵守情况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将直接决定直销市场的秩序。

  从法规制定的层面上,我国的直销立法不可谓不全面。从直销企业的准入门槛、计酬方式、信息披露到直销人员的资格、培训等等,都进行了具体规定。毫无疑问,如此规范将使相关企业在遵守法律时更具操作性。但是,业内人士透露,“细枝末节”的规定也会加大监管的难度。

  比如说,《直销管理条例》规定,全日制在校学生、教师、医务人员、公务员和现役军人等人员不能成为直销员。但在具体的操作中,不少人会通过借用身份证报名、冒名顶替等行为规避这一条款。此外,尽管《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直销企业应披露直销员总数、产品目录、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等内容,但有的企业却打算准备两套信息来应对检查。

  面对这些具体问题,执法人员如何练就“火眼金睛”?据悉,在《禁止传销条例》生效前,有关部门已召开了针对执法人员的强化学习班,而在《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生效前,也会有类似培训班。可以说,学习领会是严格执法的基础,下一步,就要依靠监管部门在实践中比照有关法律法规,为直销市场把好关卡。

【责任编辑:心中有树】


发表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男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上一篇新闻:
  • 下一篇新闻:
  • 热点聚集
    · 2008无店铺巡展(广州站)…
    · 2008年中国直销业缘何保持…
    · 郑凤强:直销企业营管理之…
    · “安利”等获亚太区年度十…
    · 雅芳CEO钟彬娴当选新一任世…
    · 中国小姐电视(网络)购物…
    · 无店铺巡展:打造中国无店…
    · 南方李锦记率先推出2007年…
    · 郑李锦芬:改革开放的见证…
    · 月朗全球年会隆重举行 250…
    · 南方李锦记集团主席李文达…
    · 黄德荫获2008年度最具社会…
    · 2008年直销模式入选十大最…
    · 我国化妆品行业孕育1300亿…
    · 品牌域名遭抢注 天狮及有关…
    图文推荐

    2008无店铺巡展(…

    雅芳CEO钟彬娴当…

    官方网站  商务部 | 工商总局 | 公安部 | 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 | 国家工商总局直销行业管理系统 | 中国保健协会
     腾讯直销 | 网易财经 | 新浪财经 | 搜狐财经 | TOM财经 | 财经 | 人民网 | 经济观察网 | FT中文网
    平面媒体  21世纪经济报道 | 中华工商时报 | 第一财经日报 | 中国经营报 | 每日经济新闻 | 南风窗 | 《新华商》杂志
     《直销》杂志 | 《成功》杂志 | 《直销人》杂志 | 《直销世纪》 | 《今日财富》 | 《直销世界》周刊
    行业网媒  泛直销网 | 中国直销网 | 泛太直销研究网 | 中国直销博客网 | 中国直销传播网 | 绿色分销网 | 中国直销专业网
     直销中国网 | 直销沙龙 | 中国直销指南网 | 中国直销产品网 | 中国新营销服务网 | 环球直销传播网 | 直销人 | 直销世界
     中国直销黄页 | 中国直销事业网 | 中国直销信息网 | 中国直销调查网 | 中国直销网 | 直销通 | 中国商界直销网
     亚太直销论坛 | 直销联盟网 | 晶品网 | 中国直销网 | 无店铺资源网
    直销系统  天狮金星国际系统 | 康宝莱美乐系统 | 绿之韵华晨系统 | 绿谷生命系统 | 三生华夏系统 | 优莎纳健康美容网 优莎纳事业网
    支持机构  晨讯传媒 | 奇弘网络 | 天问成功机构 | 艾肯财智 | NPS在线支付 | 直销1+1服务网 | 商战名家 | 安凌科技
     协同搜索 | 蜜尔(上海)生物科技 | 瑞倪维儿连锁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指南 | 招聘英才 | 合作联系

    粤ICP备06088261号 中国直销咨询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5-2007 zxml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3721网络实名:中国直销咨询网     通用网址:中国直销咨询网
    技术支持:奇弘网络